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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内阅览

阅览范围

北京交通大学图书馆阅览室收藏建馆以来各类文献保存本,包括按照《中图分类法》排列的A-Z类中文图书(I类除外)、中外文工具书、中外文现刊、中外文合订过刊、中文报纸、中外文会议录等类型。文献总量60余万册,分别存放于主校区图书馆二层第一阅览室、四层第二阅览室、一层密集书库和机械楼密集书库等馆藏地。

短期外借

1. 读者需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发放的借阅证)借阅,不得转借、代借;因转借、代借而造成的后果,由校园一卡通、借阅证所有者自负。

2. 读者需在各阅览室办理短期借阅及归还手续(所借文献必须归还至借出阅览室)。每人每次限借5册,中文图书、中外文现刊限6小时内归还,中外文过刊限1周内归还。

特别提示:

(1)中文图书、中外文现刊6小时借期去除22:00—8:00闭馆时间,例如21:00—22:00外借的文献应于次日13:00前归还。

(2)禁止对同一册文献连续短期外借。

(3)短期外借的图书、期刊与三层开架书库所借的图书一同纳入读者允许外借的总册数之中,即在开架书库外借的册数已满时,不能再短期外借阅览室文献。

3. 短期外借图书、期刊逾期罚款规定:中文图书、中外文现刊每超1小时罚款1.00元/册,中外文过刊每超1天罚款1.00元/册。

4.图书、期刊的短期外借申请手续在阅览室内办理,不采用网上预约形式。

5.读者拿到所借文献后,请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划,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否则还书时由本人负责,按《北京交通大学读者借阅逾期、损坏及遗失图书有关规定》处理。

6.遗失、损坏图书期刊按《北京交通大学读者借阅逾期、损坏及遗失图书有关规定》处理。

阅览规则

1.阅览室内图书期刊供读者在阅览室内阅览,并提供短期外借服务。读者在短期外借时请遵循相关规定。

2.阅览室内检索用机仅供读者检索查询图书、期刊、数据库时使用。

3.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画圈、批注、裁割、损坏等。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读者借阅逾期、损坏、遗失及偷窃图书的处罚规定》处理。

4.读者离开阅览室时必须带走个人书籍(包括在图书馆所借图书)及所有个人物品,禁止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

5.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期刊携带出阅览室外者,一律视为偷窃图书,按照《读者借阅逾期、损坏、遗失及偷窃图书的处罚规定》处理。

6.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和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和大声交谈、禁止在室内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及杂物,禁止在阅览室内食用任何食物和会客,禁止在室内接打手机。

7.阅闭文献应放回原处,或放在书车、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8.其它规定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执行。